QQ's profileНамаща 三百六十五里路哟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Намаща 三百六十五里路哟

从家乡到异乡 从少年到白头
Photo 1 of 7

Boston机场就是牛

离开波士顿,飞机在跑道上跑,什么时候陆地变成了海,飞机就一下子飞起来了。

返回波士顿,飞机擦着海飞行,什么时候海变成了陆地,飞机就一下子着陆了。


杏仁瓦片

 
1. 把麵粉、蛋白、糖和蔬菜油攪拌均勻
2. 加入杏仁片攪拌均勻
3. 把麵糊在烤盤上攤平,越薄越好
4. 烤箱開350度烤大約10分鐘即可,放冷以後再吃會更脆喔!
 
今天我的问题是油放多了,谁知道该放多少油呢?但是还是很好吃的!嘿嘿。第一次烤点心哦。
 

智齿与张迷

上周二拔除了下面两颗智齿。一个月之前,拔除了上面两颗智齿。近期内,希望我没有牙齿再值得拔了。

下面的智齿比上面的要难拔许多。Dr. Kuo把我的下唇,舌头加耳朵,差不多全都麻醉了。然后又是钻,又是敲,又是挖,又是缝。虽然我全然麻木没有痛觉,仍然觉得这是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小时了。

接下来的一周内,脸肿了起来,嘴巴也张不开。不能吃东西,还有些隐隐的痛。于是找了个好理由说我不想读paper了,就装模作样的做起“张迷”来。


张爱玲是一个世纪的热门。我以前从来没有读过她的文字,但是总会是从媒体,从朋友那里听说到一些。第一次真正的接触应该是林心如蒋雯丽演得那个《半生缘》,哭得我稀里哗啦。然后就是《色。戒》了。看之前还不知道是张爱玲写的。那天在哈佛广场旁的电影院外,大家排了长长的队,等着看免费的电影。所幸我们看的是无删节版。王立宏一出场就整个电影院爆笑,我心想这个电影好傻啊,中间的情节更是看得我体温上升血流速度加快。不过结局处才发现电影的take home message还是很深刻的。后来才知道,这是张爱玲的作品。

没有智齿了做什么?抱着一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小说集一页一页翻。关于蚊子血,床前明月光,饭粒子,朱砂痣的描述是早就知道的。记得还跟某小男生讨论过,说“也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男生的应答非常有趣,说中国男女比例本来就失调,所以一男对两女是不可能的,一女也必然对多男。这个应答逗得我哈哈大笑。这种态度和张爱玲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本小说集中的作品大部分创作于1944年,张爱玲当时也不过24岁的年纪,和我现在一样。可是她对爱情却没有一丝丝美好的幻想。一部《心经》,看得我心惊胆颤。父亲和女儿的爱恋,这么变态的故事一个24岁的女子怎么写的出来!《红玫瑰白玫瑰》里的振保是个留学生形象,去找法国妓女的情节也猥琐的可以。他在公共车上的痛哭流涕可以证明,他当初是放弃了爱情。就和那个海角七号里的日本男人一样,总是可以为了什么缘由放弃爱情,然后就造出一段看似凄美的故事来。《桂花蒸 阿小悲秋》,一个桂花蒸,很上海的感觉,很喜欢。一直没怎么露正脸的主人是个表面上文雅,实际上放荡的花花公子。却还有个李小姐衷心耿耿的牵挂他,为他哭泣,给他买礼物,弄得我小说读罢,还在牵挂那个李小姐。

打开ppstream,偶然间看到《倾城之恋》,不能放过。看着名字,以为终于是和《半生缘》一样,可以歌颂一下美好的爱情了。谁知道这“倾城”,却不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非要发生一场战争,把香港毁了,喜爱调情的男人才能安定的呆在家里,和那个他喜欢的女人结婚。看完电影不过瘾,就又翻看小说来读,两个人的心理描写太过精彩,只是这两个人在所谓的“爱情”里,都在忙着彼此算计和争斗。

张爱玲的小说情节太精彩,我只顾着看热闹了。以智齿为理由腐败了一个星期,最后的结论是自己太天真了。这天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若不是张爱玲不幸的家庭环境,她大概也不至于才24岁就把红尘看得比和尚还透彻吧。深刻的作品总是生于痛苦之中,所以这又是她的幸运了。奇怪的是,这样一个看破了爱情玄机的女人,又怎么会为一个胡兰成牵绊一生呢?我只看了一个星期,所以并不是真的懂得吧。关于张氏作品评论之多,我也就不再胡说八道了。


贴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评论在这里,看了许多,蛮喜欢这篇的。http://www.douban.com/review/1204541/

王娇蕊·孟烟鹂·张爱玲

2007-09-06 22:23:47   来自: lemon
红玫瑰与白玫瑰 /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评论   


    (顺手翻到电影台,《英国病人》过后又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很晚,而且因为看过也不打算再看。可是眼睛看着屏幕,腿又懒得挪,也就看完了。再洗完澡上床睡觉,已经是凌晨四点的事。我在被子里想着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标题上这三个词。本来只想说说娇蕊,后来觉得烟鹂也值得说一说。)
    娇蕊说写了航空信告诉丈夫想离婚,吓得振保落荒而逃。这个奸夫砰地一下关了电梯门,毫不掩饰方前的欢情不过是逢场作戏,可是娇蕊不顾女人的矜持,从楼上一路趔趄地追下来,高跟鞋掉得七零八落也及不上她急迫而慌张的心情——又爱着这个男人,又发现怕要失去这个男人。她也向来是被宠坏的女人,面对着男人这样,本不必如此失态。如果高傲或清楚的心,哪堪这样追着男人在大门口叫他的名字——明知唤不回或不值得唤回。可是她不管。
    振保在病床上,娇蕊还是不介意振保有放弃她的想法,她只是趴在他的身上的被子上自信地哭着说:“你离不开我的。”振保很理智地劝她与丈夫复合,并说虽已向丈夫写信摊牌,但可以说自己是开玩笑的,丈夫会相信她的。“只要他愿意相信,”振保说。娇蕊终于抬起头,擦干自己哀哀切切脸上的泪痕,走了。
    娇蕊本是南洋华侨,又在伦敦受的教育,连自己的中文名字也歪歪扭扭写全即可称好。按中国传统的思维来看,她的心智的确不算成熟。她捡心仪的男人抽过的烟头感受他的气息;她追着他说要抛弃自己现成的有家业的丈夫与他结婚;她最后止哭而平静地离开。她对爱情的投入不小气不计较,没有中国传统女性的优柔,但走起来也是如此的利落。谁说爱得投入而无私就一定是失去了个人的自尊?虽有人常用自尊等理由原谅自己在爱情上对对方的伤害,其实不过是只是他自私。十年后,娇蕊与振保在电车上邂逅,娇蕊说:“自你起,我才懂得什么是爱。”她依然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所以,忽然明白,振保自己实在逃无可逃,才终于流泪。而她,却可以平静地到站下车。娇蕊爱不爱她现在的丈夫不知道,但振保是不爱自己的妻烟鹂的。
    初看,觉得叶玉卿演的烟鹂为了强调“白玫瑰”人物性格,而显得有些过火,以至于整个人像一个僵尸木美人与弱智。后来慢慢有些细节,才透出烟鹂这个人物活起来,而不仅仅像一个符号。烟鹂虽然木讷沉闷,并没有娇蕊那样对男人的阅历,她结婚时也许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怎么回事,而且也没有什么闺中密友可以拿来比较,但是爱情这个东西,就像是本能。她终于知道自己是不快乐不幸福的。而她这样一个应该算是一个相当容忍而易满足的女人来说,她的不快乐,丈夫振保的确应该负很大的责任。她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但是事实却让她一步步无法逃避面对。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无法选择的男人,却如此忽视她,让这个无所寄托的女人终于有隐忍到无法隐忍的深深积怨。她自我意识的觉醒,终于在她被压抑到很小的空间范围的表现出来。与裁缝有染,她也可能尝到自己被尊重与男女感情游戏的快乐,或者纯粹为了报复?白玫瑰的感情历史固然白得像纸一样,但是她并不是白痴。与红玫瑰相比,这个叫做“纯洁”的优点,却也是遭弃的理由——“乏味”。这里也就是小说本来的意思,好的时候是床前明月光,不好的时候就成为衣裳上的一粒饭粘子。可是,也许,还是要乐观地想,有没有,别的男人,就会把乏味当作宝的,而只是烟鹂遇人不淑?
    虽然这只是一个有着功利心的男人在这个社会上为了现实而放弃爱情的故事,但是作者却用红白玫瑰作象征,说明这不是偶然的个案,而所叹惋也不仅仅就事论事指振保与娇蕊的那一段夭亡的感情。这只是镜子的一面,是悲剧,而翻过来,另一面,还是悲剧。
    但是,如果愿意乐观一些,或就事论事,如果振保与自己当时心爱的女人结了婚,至少不至于这样理直气壮在外面嫖——就算是娶的他并不热爱的烟鹂,他还是想在道德上尽量做一个好人,是发现了妻与裁缝的暧昧关系后,他才公然无忌地与外面女人调情。自以为自己不爱老婆,就觉得自己在外面嫖妓调情好像理直气壮了些。如果不理直气壮,他应该对烟鹂和蔼一些,好歹这个女人柔顺安静,也没有招惹他。可是他怎么看她都不顺眼,甚至连愧疚也无。只是他理直气壮时又忘了,选择什么样的女人结婚,放弃什么样的女人,也全是自己的决定。他那样窝火的样子,倒像是社会与人生欠了他的债,而他又为命运贡献得太多。
    娇蕊,或是烟鹂,遇到振保这样的男人,搭上了一生或一段时间的幸福,留下刻骨铭心的痛苦。若说女人受教育不够或女人受传统思想束缚,不能作主自己的命运,聪明美貌的娇蕊也受过良好的教育,也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深情无私地投入,或说纯情与道德比较完美的女性如烟鹂,还都是无法避免痛苦的命运。遇人淑与不淑,说到底,也有命运的偶然成分在里面吧。如果你遇到那个人,你就没有办法判断。就算说你是轻信,说你没有民族大义,你还只好随他。写王娇蕊与孟烟鹂命运的张爱玲,自己又何尝把握得了自己的命运。若说胡兰成对她,前面有结发妻,在她之后,就在逃亡中也不忘纳妾还与小护士调情,她舟车劳顿还去看他,还给他为数不菲的资助。可她于这个男人,最后的利用价值也只是给他写的书里添上一个极好的卖点。
    说女人痴迷说女人傻或是看不透。无论是王娇蕊还是孟烟鹂,张爱玲,时间长短过后,谁都看出身边男人的自私懦弱。可是她们有自己的心,由他,由它。所有的失态,所有的失望,不过是看在爱情的份上。只是女人,年轻女人,振保说,他所遇到的“无非是男人”。而女人,如林黛玉对贾宝玉撇清地说一句“我为的是我的心”。男人呢,狡猾也好,花心也好,虚伪也好,她爱过轻信过也好,又与她何干?

Qualifying之后

 
按照计划,完成Qualifying之前的种种愿望。
 
其一,旅游。
 
拉着闺蜜一大早去Chinatown坐大巴,晃到美加边境的尼日加拉大瀑布。
游船从美、加两岸各自对发。船开到瀑布边上的时候,船身都在晃。水花洒在脸上,看到小小的彩虹在瀑布的脚下。真正仰头看瀑布,却白花花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站在湖边,向瀑布的上游望去,深蓝色的宽广似乎比瀑布还要壮阔。
两日匆匆的往返无法填满我的欲望。我很想走到那水帘的后边去,很想看它的清晨,傍晚与深夜。于是带着挂念离开,下一次吧,下一次看大瀑布,要到对面的加拿大去看。
 
其二,读书。
 
某日突然意识到,在网络生活里浪费了很多时间,增添了几多浮躁。于是跑到燕京去,站在台子上,从高高的书架上抱下带着重重的味道的老书。
第一本读完的书,叫做《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缘由是某天在校内上看到某人的博客里提到。读完一本书,GOOGLE之,才发现这本书想当年和《北京人在纽约》一样轰动。
 
作者非常自信,每次写到自己的时候都是不一般的聪明与美丽,尽管年轻时候喜欢的男孩子最后都没有选择她。她长得像我二姨,文字风格则像极了母亲大人给我写的家书。那个年代“业余作家”的文笔大约都是这样。想起母亲大人说,她也很想把插队的那些事写成小说。多想鼓励母亲大人将这项伟大事业付诸于实践。不过担心没有投资商出版商支持。 :p
 
有点反感作者一副在中国只喜欢上海,到美国只锁定纽约的优越感。不过,从这本书里还是看到了两样很可贵的东西。其一是历史,其二是有志者,事竟成。
 
从作者出国到我出国,整整二十年的时间。原来二十年前,没有网络,申请大学得去图书馆翻大学目录;美国人不喜欢中国制造的衣服,中国只能往美国出口布匹;美国的大商场里,找不到made in China的商品,鞋子是台湾造的,窗帘则是韩国造的。短短二十年间,现在同学们回国最头疼的事情是买的礼物总是made in China,怕国内的朋友说我们带着商品回国。不过二十年间也有些事儿没有变,中国城还是那样老土,而中国人学生学者联谊会还是在一如既往的办晚会...
 
作者读过很多书,读到她谈论的那些名人,就觉得自己没文化。她热爱写作,写过许多作品,却没有能够发表。但是她并不因此而放弃写作,就像她不会因为心仪的男孩子不选择自己而停止追求幸福一样。虽然这本书读来还是业余作者的味道,但是她终于完成了自己成为一名作家的梦想。许多人也曾经有和她一样的梦想,也和她一样写了许多东西却没有人赏识,比如说我,比如说高中时候坐在身边的那个人,比如说母亲大人。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作者有一般女人所没有的魄力。在女儿未满五岁的时候离婚,把女儿丢在国内而只身前往美国,自费留学。追求生活质量,不与现实妥协将就过活。想她现在也是五十上下的年纪,祝她的德国丈夫能陪她幸福白头吧。
 
书是旧了点,但读来还有趣。从另一篇博文里copy来书中提到的名人:
屈原、刘勰、王羲之、李白、巴金、艾青、林语堂;柏拉图、苏格拉底,拉斐尔、米开朗琪罗、伦勃朗、达·芬奇、贝多芬、莫扎特、普希金、托尔斯泰、车尔尼雪夫斯基、雨果、罗曼·罗兰、海明威、约翰·里得、卡耐基。
和那篇博文的作者一样,我也有心以此为思路读这些书去!
 

 
其实人心里的好多不幸,都是因为喜欢与人比较。
 
年少时比谁的分高,谁读的大学好;
然后比谁的男朋友更疼人,谁嫁的好;
然后比谁的收入高,生活质量好;
然后比谁家小孩的分高,读的大学好。
周而复始。
 
也许人生中美好的事物很多,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每一样。
得不到的也许不该强求,那叫知足而乐天命。
 

转载一篇 胡蝶的故事

 

很多人都以为胡蝶是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事实上在她之前已经有张织云,不过张织云戏演的不多,且成名于默片,之后又沉迷于感情中,事业每况愈下,于是,横跨默片与有声电影的蝴蝶便成为家喻户晓的电影皇后,而张织云被众人日渐遗忘。

说到胡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可谓红极一时,她脸上那对招牌式的酒涡,成了美女的重要标志,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大众模仿的对象。

那时的胡蝶除了拍电影,还是宣传海报的模特儿,做肥皂香烟的广告时,画里的样子非常美。她与阮玲玉当年都是上海滩的红星,阮玲玉感性,胡蝶理性。阮玲玉对事业也肯吃苦,却没有像胡蝶那样刻意去追求。胡蝶为了拍好戏去北京拜梅兰芳学京剧,讲普通话。演戏配音的时候,她在录音室里一待就是七个小时。

性格开朗的胡蝶一直是个目标非常明确的女子,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在第一次婚姻结束之后,她很快再嫁洋行工作的潘有声。抗日战争,潘有声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随往,上海失守而他们却在香港过着太平的日子,潘有声工作稳定,业余买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30箱珠宝丢失开始的吧

为了逃避与日本人合作,胡蝶将前半生的所有积蓄打理成30个箱子托人运往内地,谁知珠宝在半路丢失,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场。为寻得原物,又托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就把她介绍给特务头子戴笠。听说戴笠有办法找回珠宝,胡蝶便硬着头皮与其交往。戴笠慕名胡蝶已久,为博美人开心,不惜自己掏钱,买回一些相同的珠宝给胡蝶交差,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

那年,胡蝶与丈夫潘有声的感情还是非常好的,就是在胡蝶把珠宝都丢了时,潘有声还安慰她说,没关系的,他会想办法养好这个家。还把自己生意上的规划讲给胡蝶听,这让胡蝶很觉得安慰。

而戴笠对胡蝶的爱是完全不同的。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胡蝶。

为了达到自己目的,戴笠又使出一招,派人打发走潘有声,让他去昆明做生意,还给潘有声发了商人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通行证。潘有声一走,戴笠再也按奈不住强行占有了胡蝶。面对戴笠强大的势力,胡蝶无以反抗,虽痛苦难耐,也只好违心顺从。自此,胡蝶开始了在重庆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潘有声做生意回来,胡蝶被幽禁的日子看起来还是很富贵的。戴笠为了不让胡蝶对潘有声有负疚感,潘有声一走他就让胡蝶住进杨家山公馆。胡蝶嫌公馆的窗户狭小,楼前景物不好看,戴笠马上派人在公馆前重建别墅。还从印度空运来胡蝶喜欢吃的水果,买来一大堆鞋子让胡蝶选。甚至花费上万的银元弄了个大花园,每天陪胡蝶在花园里散步。而这样富贵的幽禁换得的是胡蝶不能与丈夫相见的痛楚。胡蝶每天透过洋房的窗子,看着这隔世的桃源,都会情不自禁地掉泪。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那个纯洁的胡蝶没有了,那个电影上风光的胡蝶没有了,那个能与洋行丈夫过普通生活的胡蝶也没有了。她现在只剩下一具美丽的躯壳。没有爱没有事业,什么都没有。

戴笠是爱胡蝶的,但是这样的爱如果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就成了很猥琐的一种爱了。戴笠可不管这些,他要与胡蝶结婚,他逼迫着潘有声与胡蝶离婚。

胡蝶不爱戴笠,却被迫与他过起同居生活。这也是胡蝶与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无论与哪个男子在一起都是为了爱,如果没有爱便宁愿自毁自己。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他强占身体的日子,可以一滴泪也不掉地等待时间来化解这场屈辱。

戴笠对胡蝶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戴笠准备在1946年下旬迎娶胡蝶,这时,他搭乘的飞机遇难,戴笠丧生于此,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获得自由。

后来在胡蝶的回忆录中,她没有提及这段历史,只是写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大多来自于工作,从这点上也可看出胡蝶处世的圆润,哪像阮玲玉,死都死了,还要写封遗书,把所有的事情说的清清楚楚,交待的清清楚楚。一个努力记住痛苦的人,她必然总在痛苦中生活。阮玲玉比胡蝶输就输在这里。想三十年代红遍上海滩的那些电影女明星,自杀的不少,精神分裂的也不少,而受了那么多磨难的胡蝶能一直活到那么老真是不易。

胡蝶是一个有经历的女人,也是一个懂得善待自己的女人,她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着,更不会为了别人伤害自己

 

突破两万

 
 
这几日没有关心网络生活,不知道哪一天博客点击率已经过了两万。
 
请各位潜水的兄弟姐妹都出来冒个泡吧,我想死你们了! :)

龙井虾仁

 
facebook上一位不曾谋面却加为好友的女孩儿前几日上传了几张杭州的照片。山和水如记忆中一般清丽,还有娇艳的郁金香盛开。
再瞧瞧波士顿,四月的天气,还是冬天一般寒冷。树上刚刚开出几束迎春,却被冷风吹得凄凄切切,凋零得很。
弄得我思念杭州的心思愈甚。
 
其实这两年间回杭州的机会不是没有。只是我像故意躲着就是不过长江。太过思念一个地方总是不好的,不清楚到底是思念你记忆中的那个地方还是真的思念那个地方。真的看到了,却怕梦境全无,徒增伤悲。就像当年那么喜欢松鸣岩,第二次去的时候山间奔出的溪水不见了踪影,就连个想头都没有了。
 
在杭州的时候喜欢吃杭州菜。好几样都吃过很多次,最不喜欢西湖醋鱼,最喜欢宋嫂鱼羹。只有一样,四年的时间只吃过一次,那就是龙井虾仁。穷书生一个,口袋里没有钱,而龙井虾仁又是这么贵族的一道菜。
 
昨天中午窗边吹风看菜谱,突然看到了龙井虾仁。龙井茶家里有的,还是清清从绍兴带来的,就是旧了,绿茶都变黄了。绍酒也是有的。于是今天就照菜谱烧了龙井虾仁。龙井茶的香味还是吃的出来的。只是记不得真的龙井虾仁是什么味道。
 
等我有脸面见江东父老的时候,去那楼外楼尝一尝吧!
 

review

 
同样一件事,为什么不同的期刊,几乎同一时间,都要人写review,而且其实都差不多,又差一点,搞得我这么多东西要看
而且为什么我发现美国人写的review也时态混乱,上一句话is,下一句话was,还是nature review
 
upset
我道行太浅了。

阿桑走了

 
记得她那时正红
我那时还从没有失恋过
我听了她的一张专辑
就完全可以想象失恋是什么样
眼泪哗啦啦的流
 

我长大了吗?

 
前几日老板跟我商量,我能不能带一个本科生一起做实验。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还能带本科生?
然后老板说那个本科生是个大二的学生。
我脑子里又出现了一个第一反应是,二年级的学生会做什么实验啊!
 
想起自己也是大二的这个时候去找李老师说想进实验室的。当时怯怯的,申了一个SRTP的项目。李老师超级nice的带着我们参观实验室,认识各位师兄师姐,欢迎我们参加组会,还介绍傅均师兄带我们。一切一切都和现在的情景那么相像。同样一个场景,只是我,换了一个角色。
 
不敢相信自己长大到要换一个角色了。
 
当时真的挺傻的,总觉得教导我们本科生也是教授们的责任。现在才知道,教授们自己的研究工作压力很大。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一个本科生能为实验室的研究项目作出什么贡献。这个重要程度应该超过了“教导”本科生这件事。说句实在话,工科实验室起步的台阶比较高。大二的学生,单片机硬件编程都没有学过,实验室里真正能做的事实在不多。不像生物,有些实验步骤是立即可以学的。想起当年李老师花了那么多时间跟我们谈,谈我们感兴趣的项目,谈他的留学生活,心里面的感激比当年那个小p孩心里的感激要多了许多许多。至于傅均师兄,那个时候添的乱子也许比帮的忙还要多呢...
 
看了看这个本科生小mm发给老板的邮件,她倒是很早参悟了这些事。
 
愈发觉得自己naive啊,不论当初还是现在,naive!
 
 

QQ

Google Translation is not so good~
如果有一天你不小心路过了,就跟我说句话吧
拿一份1:2600万的中国地图,以90毫米为半径画一个把祖国疆域包括在内的圆,圆心处就是我的故乡
爱情,你能说清?
菜谱
by 
by 
by 
by 
by 
by 
by